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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2-26 11:11:59



教学部门

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面总结学院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、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成果,强化教学成果转化应用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,经研究,决定开展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,同时同步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筹备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目的

聚焦职业教育类型特色,搭建教学成果交流展示、总结提升的平台,表彰在学院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、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,激发全体教职工投身教学改革、深耕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凝练一批贴合高职教育规律、适应行业企业需求、彰显学院办学特色的优质教学成果,为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坚实基础,助力学院“双高计划”建设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1.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:包括专业内涵建设、人才培养方案优化、“岗课赛证”融合、现代学徒制试点、订单培养等方面的创新性成果。

2.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成果:包括课程体系重构、优质课程(精品课、在线开放课等)建设、教材(含电子教材)开发、教学资源库建设、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等方面的成果。

3.师资队伍建设成果:包括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培育、教学团队建设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、校企协同育人师资共建等方面的成果。

4.实践教学改革成果:包括实训基地建设、实践教学体系优化、实训教学模式创新、校企合作实践育人、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成果。

5.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成果: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创新、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、教学评价改革、数字化教学管理、学风建设等方面的成果。

6.其他与职业教育教学相关、具有鲜明特色和实际成效的教学成果。

申报条件

申报成果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1.具有原创性,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,教育理念先进,符合教育发展规律、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;具有示范性,取得较高认同度,在省内产生积极影响。

2.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作出主要贡献;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,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。

3.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。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(包括正式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成果为教材(包括电子教材)、著作等出版物的,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。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20261月31日。

4.已获得过往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,如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重大突破,不得再次申报。

评选等级与奖励

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三个等级(各等级允许空缺),坚持“质量第一、宁缺毋滥”的评审标准,具体名额根据申报数量和成果质量合理确定:

1.特等奖: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方面有重大创新性突破,属省内首创,经实践检验成效显著,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。

2.一等奖: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方面有显著创新,属内首创或省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,经实践检验成效明显,具有较强推广应用价值。

3.二等奖: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方面有突破,在内处于领先水平,经实践检验成效比较明显,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。

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学成果,学院将颁发证书,并纳入完成人职称评定、评优评先、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;其中,符合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优秀成果,学院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,并给予专项指导。

申报材料与要求

(一)申报材料清单

申报材料须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一式5份(A4纸张双面打印、左侧装订),同时提交电子版,具体包括:

1.《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》(见附件):按要求如实填写,内容完整、数据准确,牵头部门(或牵头人)签字盖章确认。

2.教学成果总结报告:字数不超过5000字,重点阐述成果的背景意义、创新点、实践过程、实施成效、推广应用情况及下一步改进方向,条理清晰、重点突出、论据充分。

3.支撑材料:包括成果实践检验证明(加盖相关教学部门、合作企业或应用单位公章)、成果相关的论文、著作、教材、课件、视频、获奖证书、学生评价、行业企业认可度证明等,支撑材料须与申报成果密切相关,简洁明了、重点突出,避免冗余。

4.原创性承诺书:由所有成果完成人共同签字确认,承诺申报成果为原创,无权属争议,无抄袭、剽窃等违规行为。

5.成果完成人资质证明:包括完成人职称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“双师型”教师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(加盖所在部门公章)。

(二)材料报送要求

1.各申报部门(或申报人)须严格按照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
2.各教学部门须对本部门申报成果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,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规范性,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,统一报送至教学管理部;个人申报的,须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。

3.本次评选工作严格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“自愿申报、部门审核、专家评审、校内公示、学院审定”的程序进行请各部门于2026年2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学管理部(联系人:谭宏雪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
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总结教学改革成果、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广泛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,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。

2.聚焦特色,突出实效。申报成果要紧密结合学院办学特色、专业特点和教学实际,聚焦产教融合、“双高计划”建设等核心任务,突出成果的创新性、实效性和推广价值,避免形式化、同质化。

3.严格把关,确保质量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,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,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规范性,杜绝弄虚作假、敷衍了事;评审专家组要坚持公平公正、客观严谨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评审工作,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。

4.按时报送,切勿逾期。各部门和申报人要严格遵守本次评选的时间安排,按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,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;后续省级推荐申报工作,将严格按照省级通知时间节点推进,确保不延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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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130日